促进我市新能源小汽车市场消费,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小汽车,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及其接续政策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对放宽混动指标车辆条件进行优化,现通告如下:自 5 月 4 日起,使用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个人在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